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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返回单位受伤是否构成工伤需符合三个基本要件,即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到事故伤害,下班后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亦无法与工作原因相挂钩,因此,不认定工伤。
经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需继续休养的,发给生活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原工资照发,仅限于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满,或者伤情相对稳定,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如果其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不算工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1、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等
1.下班后返回单位受伤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条件作出判断。 2.如果是为了工作而返回单位,那就是工伤。如果不是为了工作而返回,那就不是工伤。受伤人员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在厂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的核心要素有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和工作原因。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
工伤仲裁后单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伤害,也能够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为城市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