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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
孩子5岁离婚的情况下,扶养权一般按父母的协议方案予以判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因素予以考虑,判断夫妻双方谁更有利于子女抚养,确认抚养权归属。
孩子是残疾人离婚了孩子判给父亲或者母亲都有可能的,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
第一、根据《》,夫妻离婚,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者是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第二、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也可
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确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条件不尽抚养义
现行的司法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对抚养权有争议的,子女抚养权判决原则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司法解释部分规定在实践中已经略有调整,但仍现行有效。 根据最高院上述司法解释的
离婚时,男女双方有两名子女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让两名子女分别跟随父亲和母亲生活,也就是各判给一名子女。如果两名子女中,有一名不满两岁,而另一名已经两岁以上,则法院一般会将两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两岁以上的子女判给父亲。 如
夫妻双方有三个小孩,而父母要求离婚时,法院判决抚养权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三个孩子中如果存在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应当依法判给母方抚养,母方有患严重疾病等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时,法院可以将其判给父方; 2、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