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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公有房屋行为的刑法认定有什么

非法侵占公有房屋行为的刑法认定有什么

2020-02-15 349
普法内容
对多占公房者,不仅要在党纪、政纪上严肃处理,而且要严格依照刑法按不动产贪污罪来惩处,纪检和监察部门应将这些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司法部门应严格适用法律,依法查处该类案件,确实保护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不被非法侵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法律已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占公房应按不动产贪污行为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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