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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父母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是不可以给姐姐的,孩子必须由父亲或者母亲抚养。父母在离婚后,对孩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在离婚时,应当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妥当的处理,约定由谁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的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
涉外因素的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
1、可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 2、但是收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和手续,如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
妹妹是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的,法定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 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
这情况太复杂了,涉及到收养的问题。基本上是不可能。建议你和你老公好好谈谈吧,现在才认回孩子,对孩子是非常的不利的,因为这会让他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不管你们是有多爱他,也不管你们把他送给你姐姐的目的是什
孩子过继给姐姐是否违法,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但是收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和手续,如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
离婚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当然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将共同财产转移给子女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种赠与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完成转移,双方也不能随意撤销
失业之后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对方,但是这是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的,那么并不是一方失业,另外一方就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要具有法定的情形。如果失业的一方因为失业直接丧失了抚养能力,根本没有办法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