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为工伤,否则很难认定为工伤,公司也没有义务承担工伤或赔偿责任.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如确认该员工在工作期间突然发病与工作无关,则非工伤。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非工伤公司无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有时效性,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并认定,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过一个月个人在一年内申请并认定,医疗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单位可以不用进行赔偿。建议员工直接起诉单位,要求单位承担部分责任(因超时加班等原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一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办税人员只要不是主观故意犯错,是没有责任的。办税员必须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在税务机关备案,一个会计从业证、身份证只能办一家一般纳税人单位。而税务经办人则没有条件限制,任何人只要经办税务事项都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出口企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