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不能拆除,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
1、一般不可以; 2、通常情况下,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自然不能因为不想签订了、后悔了等原因去随意解除协议;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协议过程中,均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采取胁迫、欺诈或者趁人之危
1、属于拆迁违法,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
这个是只要符合撤销合同的条件,当然可以撤销。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该补充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也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则该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该补充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
可以的,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不需要全家签字 1、房屋拆迁过程中一般户主签字就可以,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及时找征收部门协商处理。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协议没有签完整,协议也不一定没有法律效力。协议没有签完整,在合同法中应当表述为合同并不完整。合同不完整,不一定合同就无效。对于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完善合同的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