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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

2021-02-11 109
普法内容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如果该房产购买于结婚登记前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购买于登记后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且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由登记方所有,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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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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