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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公司解散时未进行清算就注销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是需要进行清算的,公司进行清算时,由清算组负责通知债权人进行登记。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一)破产费用; (二)共益债务;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解散债务后清算: (一)清算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
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经过清算,最后消灭其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有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形式。一、自愿解散是基于的选择,是公司自治的体现,包括四种形式: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注销时,清算的费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员工的生活费以及办公费用; 2、清算公司的财产、变卖以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在清算期间,公司设备设施所花费的维护费用及审计评估费用等; 4、为债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效力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对于将要解散的公司,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入清算流程;如果是因为合并分立导致公司解散的,也必须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问题。 2.当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时,不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