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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婚证离婚时可以退彩礼,但是要符合法定退还条件。法律规定的法定退还条件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关于彩礼是否可以主张退回的事,民法典上没有明确的条文,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法律条文的补充,等同法律条文)上有很明确的说明,有三种情况是可以主张退回彩礼,法院是会给予支持的。 1、最终没有真正结婚的(没领结婚证的) 2、领了结婚证,但最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相当多的当事人认为彩礼是为结婚而给付的,离婚了就应返还。其实,这是个误解。离婚时婚前彩礼能否退还是需要看实际情况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
1、要求退回彩礼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属于以下情形:(一)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只要证明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已经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并同居生活。而且已经以嫁妆的形式返还了彩礼或者等值的财物就可以了。比如说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完全可以找证婚人作证,并且可以找双方的村委给出具证
当然要退回咯,你们这样子即使结婚也不会幸福的,他是一个典型的没责任的男人,你们的感情也会因为他的家人走向淡化,女人啊,要郑重选择啊,关乎一生幸福的事情,千万不要抱有什么结婚了他就会多加照顾你这种侥幸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
结婚一年半,离婚是否需要退还彩礼,要根据具体确定情况。结婚后离婚,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虽然在法律上形成了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并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双方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一般情况下是要退的。 1、结婚一个月离婚,如果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彩礼应当退还。 2、主张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负有举证的责任。 3、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