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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的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少分需视情况而定: 1、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会由双方协议处理,决定分割的份额; 2、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不成时,过错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家暴离婚判财产分割如下: 1、家暴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 2、对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给予补偿的原则等进行判决。 (1)一般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