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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情形。
应当根据《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来判断是否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
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营
客人需要的东西。本罪侵权客体为车票、船票管理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转卖票、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转卖是指购买票、票后涨价出售或出售牢房票、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只规定了倒卖车票、船票罪,合伙构成该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有:行为人倒卖车票、船票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
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
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票据诈骗是严重犯罪行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据诈骗的死刑,但情节严重的仍然可以判无期徒刑。除了商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票据贴现活动。持有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如果需要资金,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其贴现利率远低于私下买卖的利率。在现
替人顶罪构成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构成包庇罪。这里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