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特别行政区长官是省部级正职(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的首长,代表行政区,对中央政府和特区负责 任职条件 (1)年满40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3、全国人民代表
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权包括: 1、管理及行使该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权力; 2、处理与中央政府之间的事务关系,保障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基本法,并且只能在依照法律程序和国家层面需要时向中央政府请示; 3、根据上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授权处理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取「特区首长」简称为特首),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根据《基本
1、行政处罚是行政相对人在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之下对其施以的处罚。而行政命令的做出并非行政相对人违反法规,而是基于行政管理的目标对相对人提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要求,其本身并不存在处罚性。 2
特别行政区,简称“行政特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制度是由特别行政区和制度构成的合成词,指在我国版图
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具有处罚性;行政处罚是行政相对人在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之下对其施以的处罚。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而行政命令的做出并非行政相对人违反法规,而是基于行政管理的目标对相对人提
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定义不同。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两者的具体内容不同;行政法由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