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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是强制险,不是机动车都要投保,交强险是强制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以及其他证据综合划定。同等责任赔偿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双方责任为同等责任的,按照造成他人死亡需要赔偿的项目,计算出需要赔偿的金额后,一人承担一半; 2、交通事故致人死
要根据投保的保险确定赔偿金额。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
理论上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的,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对车损进行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理论上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如果真的有刑事责任,那么积极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及缓刑等才是关键。如果构成了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是强制的。该保险应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但目前其还没有作为强制性保险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针对高危行业开办的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又可以被简称为交强险,该险种是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交强险主要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另一方受害人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在其责任限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分以下两种情况及赔偿方式:1、如果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则用各自的第三人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自己赔偿50%,对方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机动车方的损失50%由对方赔偿,剩下50%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