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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部分业主在公共道路的树荫处、绿化带“开辟”车位,甚至安装地锁、简易停车棚等等,不仅改变了本来通行、绿化等用地功能,而且化“共有”为“私有”,导致其他业主失去实际使用的机会,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作为被侵权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通过
物业有劝导制止的责任。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管理服务小区共用区域共用设施。个别业主侵犯全体业主利益肯定不对。物业公司没有维护好公共绿地,依照物业服务协议,也是违约了。物业虽然不也是执法单位,但是既然受委托进行管理,就要有所行动,最起码应该主动
当小区内的共有部分被单位或个人私自占用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应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 小区的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或它人不得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设施和结构,不得侵占共有部分。如果某一业主在未经全体业
可以要求侵占人停止侵权,也可以要求售房人承担赔偿损失。
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
本人住在小区3楼已住将近5年,对面本是一片绿地.今天对过1楼业主私自把自己小院扩充,侵占公共绿地圈成自己家的小院.侵占面积大约将近百平米.本人已找物业,物业不做为.另外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也不
小区绿化被个人侵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应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小区的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或他人不得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设施和结构,不得侵占共有部分。如果某一
目前版权登记的著作人有以下四种维权方法:自行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
股东若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以诚信原则为行为准则,不得滥用控制权以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来获取自身的私利。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以牺牲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追求公司的利益。具体来说,首先,在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中,为使小股东利益得到保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