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和种类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和种类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和种类是什么

2023-02-23 152
普法内容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1、合同有成立效力。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5、实质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的规范性特征和效力特征
    合同的规范性特征和效力特征

    合同效力的特征: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021-03-10 218
  • 想知道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效力规定的特征是什么?
    想知道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效力规定的特征是什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法定有效要件的欠缺表现为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权限或处分能力,民事行为的其他要件均具备。 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

    2024-06-24 18
  •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的回答分为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

    2024-06-25 13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有哪些种类效力待定

    现实生活中,效力待定合同数不胜数,我国法律也相应地对效力待定合同进行了一系列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发生效力,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

    2022-06-13 15,340
  • 特殊的合同类型效力待定的合同有效吗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有效吗,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有效吗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2022-08-26 15,340
  • 民事行为的效力的种类和特征

    1、有效的民事行为。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023-05-09 15,340
  • 委托合同的特征有什么特点和种类

    委托合同的特征种类,有以下几点 1、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2、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3、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

    2022-08-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追认 01:18
    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追认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包括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要使这三类合同有效,相关权利人必须进行追认。而法律规定的追认方式,就包括了明示和默示这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

    1,246 15,340
  •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01:15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

    572 15,340
  • 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吗 01:02
    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吗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432 15,340
郭安慧律师 郭安慧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56-2555-031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