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具体如下: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基本项目是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所谓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不得用于扣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税款、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企业所得税税款、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以及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所得税不准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疾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特别附加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应税率计算得出来的。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的综合所得减去个税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后计算出来。 个人所得税每月会由单位代扣预缴,然后在次年3至6月份由个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办理汇算清缴,对于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