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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担负。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投资者以其财产对公司债权债务无限连带责任。 ⒉依据法律法规,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时确立以其家中一共有资产做为本人注资的,理应依规以家中一共有资产对公司债
不是,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时,要以企业全部财产予以清偿,不足清偿时,由投资人其他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
对于企业债务的承担,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比较相似,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起责任来和公司出资人相比却差别很大。公司以企业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
外商投资企业法还有效;只是涉及到认缴制的部分要做相应调整,商务部原文如下: (1)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
只有一个自然人全资设立的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上也会载明是自然人独资,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再以公司的名义去设立一个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也是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只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成立主体、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责任承担方式、是否需要会计事务所审计等方面存在着不同。在成立主体上,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成立,但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成立;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上,一人有限公司有法人资格,个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