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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
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离婚证。只要手续证件齐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当时就补办完毕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
1、不能当天离婚。自婚姻登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
既然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领取“离婚证”,那么其就已经属于离异人士。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没有进行更改,不影响其已经离婚的事实。因为,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补领程序:
补办离婚证的,可以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手续即可。离婚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补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一般都
户口本婚姻状况已婚是否能补离婚证,根据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一般是指,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
办离婚结婚证丢了,不能办离婚手续。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