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发票抬头错误,重开发票不需要交税,但是前提是:原错误发票需做作废处理;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按以下步骤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
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抬头错了怎么办?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
主要还得沟通,你们写错了,只能进成本,不能抵扣。
按会计核算来讲,由于时间跨度问题,可能你已经交过税金了,废票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 退税,基本很难,但也可以办,你好好咨询地税,和地税专管好好说说,也不是不行,应该可以办成,如何办理,加油吧。 以后还是
跟开公司的一样啊,把购买方/付款单位名称写成个人名字就行了。。。个人只能给他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哦
1、发票抬头开错不可以直接改。因为先开具的发票是多联单,在单联的发票联上更正,会造成和原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内容不一致。最合法的处理方法是把这张需更正的发票联进行作废处理,交回税务机关,只要不是虚开,应按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虽然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成立之后就会生效,但是并不是所有成立的合同,都能够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严格意义上,签订合同时候发现上当,包括以下情形:1、第一种就是被欺诈的情形,也就是说,对方当事人以虚假的身份或者能力表示,导致自己相信他的虚假权利外观
开发商破产了购房者该怎么维权,具体如下: 1、房屋已建成。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2、房屋未建成,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