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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不当得利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2021-01-30 169
普法内容
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 2、他方受有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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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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