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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驳回是可以上诉的。法律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后面当事人以任何理由提起上诉的法院依法驳回,当事人必须依判决履行判决结果,虽然我们无法上诉了,但是可以进入申诉阶段,或者法院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等法律程序继续维权。
在经历了一级法院驳回再审裁决之后,当事人若仍不服该结果,他们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申请;假如经过二审法院认真审查之后,发现原判决或裁决并无不当之处,而当事人亦未能提出新颖且合理的再审原因及依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法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作出
被判决驳回上诉后不能上诉了,可以在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上诉被驳回一般属于正常的司法程序,只要判决过程正当合理,是必须要遵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无法上诉了。在经过一定的期限后,上诉人还是可以继续上
不能再上诉。可以提起申诉。申诉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需要帮助就联系我!有满意答案请及时采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要是被法院驳回起诉的话,那么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通过本级法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二审能被驳回。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
两审终审后,不能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就不可以再提起上诉,因为上诉针对的是未法律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