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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
可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况: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 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
夫妻离婚后,子女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失去经济来源或收入下降,是否可以减少抚养费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有给付抚养费义务
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主体有: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3、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
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呢?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仅有一方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请求。另外,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有两个条件,第一是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合理的情形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变更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第1步就是准备好起诉的材料。起诉的材料包括了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等材料。
抚养费起诉流程及费用如下: 1、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准备; 4、开庭审理。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