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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都未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取决于公司设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那么公司增资实行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公司增资应实行认缴制。至于认缴
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
谓认缴制指的是,比如,我打算设立一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公司,但是我现在没有100万元,那么我可以承诺我将在十年之内将100万元实际缴清,那么现在的这种没有缴清的状态就叫做认缴。而如果你现在有100万元可以交纳,那么实际缴纳为100万元就叫
可以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新公司法颁布之前设立的增资要实缴制,新公司法出台后增资按新规定办理即可。且根据新法规定,企业还是要在经营年限内把认缴的注册资金补齐,相应的验资报告、财产转移报告都是要有的留作工商备查使用的。
新《公司法》颁布前设立的增资实收制度,新《公司法》颁布后,可以按照新规定办理增资。根据新法,企业应当在经营年限内补充认缴的注册资本,并保留相应的验资报告和财产转让报告作为工商备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金实缴是指,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注册资金认缴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二者存在性质不同、意义不同、类型不同的差别。 1、认缴是预期中可能会缴纳的钱。认缴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且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无重大风险; 2、实缴才是个人真正缴纳的钱。实缴制必须出资验
我国公司法对注册公司是否需要验资没有强制性规定,即验资已不再是注册公司所必需的程序之一。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施的公司法,申请注册公司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且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三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五百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