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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离婚房屋分割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1、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
离婚后房贷并不是必须一人偿还一半的,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应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双方共同购买,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则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另有约定的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 2、夫妻一方在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
离婚的房子是一人一半。但仅限于以下情况: 房屋归一方所有或共同所有,双方以书名形式约定由双方一人一半; 2、房屋归共同所有,双方协商不成的,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
一般来说,离婚房屋分割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1、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只能个人承担。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为了维护两个人的感情,通常会把另一半的名字加在自己的房本上,但是当房子给另一半加名之后,还能反悔吗?我们说赠予对方房子之后能不能反悔,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第一,一方只是答应了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是还没有办理公证,也没有办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抚养权不可以一人一半,但在司法实践中有轮流抚养子女的情况。 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基础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让法院处理。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轮流抚养,民政局会要求双方协商好孩子单边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