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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枉法不徇私是构成犯罪的,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是存在犯罪中止的,只要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可。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是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即可以认定其构成了不作为的犯罪。《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
徇私枉法罪只能由构成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1.对明知是没有
过失是不能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徇私枉法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无罪的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
1、因公徇私枉法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出于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犯罪。 2、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
徇私枉法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导致有罪的人未被追诉的,不成立本罪,但有可能成立玩忽职守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因法律适用能力低下导致无罪的人受追诉或者有罪的人未被追诉的,不应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如果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达到15万元的,达到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走私的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