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2020-11-24 499
普法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本办法规定,对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包括乡村基本支出经费、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按照“上下联动、统筹规划、分类监管、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乡村两级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村务监督主要监督内容有哪些
    村务监督主要监督内容有哪些

    村务监督主要监督内容如下: 1、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

    2022-12-30 30
  • 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容
    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容

    (一)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一是将立法目的明确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二是确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原则。

    2020-09-02 773
  • 乡镇副股级干部主要内容
    乡镇副股级干部主要内容

    乡镇副股级干部,是需要报上级批的。理论上没有流程,实际上却要经过上级科级单位的班子会议研究。按照我国的职位体制,实际上并没有股级干部这个说法,最低级别便是科级干部,也就是常说的乡镇级。但为了方便管理,在县一级单位中,很多内设机构都会设立股长

    2021-06-29 35
专业问答更多>>
  • 乡镇安监站行政复议内容

    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022-08-21 15,340
  • 公职人员管理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自2020年7月1日起,《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实施,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那些包小三、家暴、暗箱操作、搞迷信、吃拿卡等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除党政机关公务员外,还适用于法官、检察官、国有企业

    2021-11-26 15,340
  •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022-09-15 15,340
  • 财政部在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和监督中的主要职责

    财政部在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和监督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和监督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二)负责开设、管理中央财政专户并为执收

    2022-03-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01:0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5,074 15,340
  •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01:15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业主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的各个环节,也即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2、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业

    3,540 15,340
  • 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01:01
    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3,43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