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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的法律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抗辩权。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或者具有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文件,债务人在上述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是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
民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到法院,法院应予受理。法院查明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非起诉).另外:《民通意见》第171条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
第一,《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
诉讼时效届满主要会产生下面几种法律后果: 第一,权利人无法胜诉。虽然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权利人的权利随着诉讼时效的届满失去了法律保护,因此就算提起诉讼也无法胜诉,会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超过诉讼时效后对方承诺还款,可以实现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是归于消灭。而是变为了自然之债,也就是债权人散失了胜诉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仍可以提起诉讼,只是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若其主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