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借款转化为借款司法解释
借款转化为借款司法解释

借款转化为借款司法解释

2024-05-07 28
普法内容
借款合同到期转变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是无效的,法院仍然会按照借款合同审理并判决。 但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法院也会同意的。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借款,法院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借据可以转化为借款吗
    借据可以转化为借款吗

    借据可以转化为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借据是基于合法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 2、借据转化为借款是双方的真实意图; 3、借款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4、借据转换为借款约定的利率不超过法定标准。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

    2022-05-11 624
  • 投资款转化为借款的法律依据
    投资款转化为借款的法律依据

    借贷与投资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投资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将投资款项变更为借款。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

    2021-02-06 2,760
  • 但名为合作实为借款的司法解释
    但名为合作实为借款的司法解释

    名为合伙,实为借贷关系,借款本金应予返还,双方之间约定的分红视为借贷利息可按法律规定予以保护,但利息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可按已支付部分按年利率36%,未支付部分按年利率24%予以计付利息。

    2020-05-04 1,244
专业问答更多>>
  • 借贷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司法解释

    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签订销售合同为贷款合同提供了大量的担保。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公平处理此类案件相当困难,当地的判决观点也有很大的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人贷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2021-12-22 15,340
  • 股东借款债转实缴资本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转化为实收资本?

    先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表决增资决议,股东会通过后,去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后,再到主管税局变更税务登记。并对增资部分按万分之五进行印花税申报纳税。

    2022-06-30 15,340
  • 借款转为借款合同怎样写

    欠条(借款合同)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

    2022-12-12 15,340
  • 股权转让欠款转为借款

    股权转让欠款转化为借款,重新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实质上系对股权转让的了结及对相应欠款处理所作新的协议。至此,双方之间因股权转让形成之债消灭,双方建立新的借款合同关系。该种债权债务关系性质的转化,并不违

    2022-03-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款需要借款合同和借条吗 00:57
    借款需要借款合同和借条吗

    在借款的时候为了保护出借方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规范的借条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一,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材料,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二,借款的用途,一定要是合法的用途;三,借款的本金金额

    1,015 15,340
  • 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01:11
    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

    7,722 15,340
  • 股东对公司借款合法吗 01:00
    股东对公司借款合法吗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应当通过合法的行使方式进行,需要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并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借款行为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未通过法定程序,可能会认定为抽逃出资,应当要向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1,171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