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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一般不属于顺序继承。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代位继承与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同时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对于有第一继承顺序人代位继承人是第几顺序,你大哥如果在的话,是第一顺序,现在由你侄子代位继承,所以应该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并无规定。
不能代位继承只限于被继承人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里的亲生、收养、继子女都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里不包括被继承人子女,所以不存在代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出要包括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第二,继承的内容不一样。在转继承中,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