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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离婚,一般情况下,男方一般是不得要求返还彩礼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据此,夫妻离婚后,男方一般不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
1、女方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属于女方。 2、男方婚前给付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属于女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没有领取结婚证
1.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要求返还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个是不需要退还的,只要双方登记结婚了,那么这个如果双方离婚的话,彩礼钱是不需要退还的。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离婚以后彩礼钱是否要退还给男方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一般都会先于结婚登记,而在结婚前双方分手的这种情况,如果将彩礼继续判归女方所有则会造成对男方的不公平,也有违给付彩礼的初衷; 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