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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若有强奸其收买的被拐卖妇女的行为,会面临人民法院按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诱拐妇女构成拐卖妇女罪。 1、行为人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如果行为人拐卖的行为属于情节特
拐卖妇女并且强奸的,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强奸是拐卖妇女罪加重情节,只会加重刑罚,不另外定罪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根据1991年“两高”《解答》的规定,这是指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在拐卖过程中,与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无反抗行为,都应当按此项规定处罚。但
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构成拐卖妇女罪。
判拐卖妇女罪。根据刑法240条第3项,拐卖妇女儿童罪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十年以上或无期,特别严重的死刑),所以这种情况判“拐卖妇女罪”,不另判强奸罪了,因为法条已经明文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条,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如下: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
拐骗行为在刑法上对应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实施了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