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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1.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结合实践经验,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介绍他人多次卖淫的 (2)介绍有严重性病的卖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
介绍卖淫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其中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介绍他人卖淫的,从重处罚。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卖
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其中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介绍五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非法获
介绍卖淫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你只要是实施了介绍行为,不管是否成功,都是既遂。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
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介绍他人卖淫应被判处
强奸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仅侵害了女性的人身权利而且还侵犯了其性自主权。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使得妇女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触犯了强奸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一般的情节下,可以处以三年
介绍卖淫罪是侵犯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犯罪行为,对行为判处多少年的刑罚,需要依照行为人犯罪的情节轻重来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的,那么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判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介绍卖淫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