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一般性生产技术能否作为股东出资?
一般性生产技术能否作为股东出资?

一般性生产技术能否作为股东出资?

2024-06-16 5
普法内容
【案情】温某、秦某、李某、曾某于2013年11月注册了一家塑胶公司,温某、秦某、李某各出资35万元,各25%股份,因曾某入股之前长期从事生产塑胶的管理和操作生产线的工作,经温某、秦某、李某、曾某协商一致,同意曾某以其管理操作技能作价35万元也占35%股份,未进行评估,确定上述股权后,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并载入了公司章程。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一直未经营,2014年2月,温某、秦某、李某、曾某召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经清算小组清算,清偿完公司债务后,帐上尚有现金90万元。现曾某要求对剩余的90万元按公司章程记载的其占25%股份计算分配22.5万元。温某、秦某、李某认为公司未经营,曾某的技能没有用到,也没有产生利润,为此,不同意分配给曾某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中的22.5万元。【分歧】一般性生产技术能否作为股东出资对此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曾某的股权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其股东身份已具有公示性,且又载入了公司章程,曾某已具备了股东的资格,为此,公司应按曾某在公司所占股份进行财产分配。 第二种意见认为,以一般性生产技术作为出资方式不符合《公司法》的法律规定,为此,曾某没有分配财产的权利。【管析】笔者赞同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该条可知,《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范围规定比较广,出资标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可以用货币估价; (2)依法可以转让。而在该案中,在公司成立之时全体股东已同意曾某以其“一般性生产技术”作价35万入股。其后虽未将该“一般性生产技术”交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但曾某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全体股东均予以同意。因此,曾某具备股东资格和权利。 二、一般性生产技术的特点: (一)一般性生产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和损耗,在同一时间可由不同人使用,在不同地域同时实践也为可能。而有形财产,在同一时间只能为一个主体占有或支配。一般性生产技术无形性的特点,决定了其权能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只要有技术成果存在,其各项权能就能独立存在,就能被占有和支配,既然如此,以技术部分权能入股又有何不可; (二)资本就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技术成果的部分权能一旦与货币、实物相作用就能给各出资人带来更多的产品或更多的附加值。可见,一般性生产技术部分权能也具有资本的属性,因此,其亦可成为出资的内容; (三)一般性生产技术以部分权能入股,可以通过合同规定技术出资人相应的权利义务。我国法律可以拟定关于技术出资人与其他出资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格式合同,技术出资人必须按照其所出资的技术权能承担法律规定或约定范围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其他出资人亦可按照合同对技术行使支配权; (四)一般性生产技术所有权转让的作价远高于其使用权等权能的转让,而且很多情况下,为得到先进技术的投资者只是希望得到有关技术的使用权,如技术出资人以所有权入股从经济上来说对其他投资者是不合算的。因此,允许其以部分权能入股也有利于其他出资人。故曾某有权以一般性生产技术入股。 三、《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依该条可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标志是财产权的转移,以货币出资的,应交付资金;以实物或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的,股东应将相关财产的产权过户到公司名下。凡是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均应视为未履行出资义务。该案中,股东曾某以“一般性生产技术”出资未过户到公司名下,仅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不意味着曾某已经履行出资义务。其实,曾某并未履行出资义务,但这并不影响其股东身份及权利。 四、《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从该款可知,股东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还可补缴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补缴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及权利。该案中,股东曾某未将其“一般性生产技术”交评估机构评估,但现其仍可将“一般性生产技术”交评估机构评估,若实际价值低于约定的出资价值,曾某可补缴差额部分。 五、该案中,曾某的出资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经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载入了公司章程。则曾某已成为了该公司法律上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应履行股东的义务。综上,笔者认为,曾某的出资有效,其成为当然的公司股东,公司解散时有权分配股东的剩余资产。(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东可以用技术出资吗
    股东可以用技术出资吗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使用专利技术出资,因为工业产权是指人们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期内,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使用的发明创造、标志等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

    2022-06-17 1,619
  • 股东以技术出资如何确认股权
    股东以技术出资如何确认股权

    如果技术方不是专利形式,不能用货币计价并且可以转让,那么就不是公司法认可的出资类型,所以要进行特别约定:第一种:出技术方只少量现金出资,比如1%,但是在章程、股东协议里面进行约定,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表决权及分红权比例,出资1%的股东可以有

    2020-12-15 430
  • 专利技术为什么不能出资
    专利技术为什么不能出资

    可以用专利技术出资。专利技术出资也称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

    2020-06-03 326
专业问答更多>>
  • 非专利技术能否作为股东入股

    1、非专利技术也可以投资入股,一是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再就是要求评估专利技术的价值。2、你还可以通过协商购买其他股东股份的方式入股,这样你就可以相对占有比较多的公司股份。3、公司的股份比例是按出资占

    2022-03-13 15,340
  • 股东出资形式能否有非专利技术??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2022-10-19 15,340
  • 技术能作为干股吗

    技术入股和所谓的干股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公司法上规定经有关部门的作价评估后非专利技术可以作价入股,这时作为技术的拥有人当然拥有这部分股权。而干股是说你有技术,但该技术并不作为注册资本,而是双方约定公司成

    2022-05-02 15,340
  • 未取得资产收益权能否作为股东出资入股

    一、出资入股成为股东,即拥有资产收益权,可以分取红利。能不能取得工资,则要看是不是在公司任职。资产收益权不同与工资。工资待遇属于公司的内部事务,只要不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2022-05-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01:12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1,163 15,340
  • 以技术入股是实股吗 00:52
    以技术入股是实股吗

    以技术入股不是实股是干股。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对企业所有权和按股分红的权利。技术股的所有

    1,060 15,340
  • 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 01:06
    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

    技术入股分配股权:当事人在入股前可以对其持有的技术进行评估其价值,折算成现金值,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或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入股以后,技术权属就归入公司名下所有。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根据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

    1,365 15,340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