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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四级残
职工病故家属抚恤金发放标准:属于职业病工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非职业病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按当地政策发放,具体标准询问当地人社局;其他。
1、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2、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 3、副团(不含)以下军人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人由组
我是1985年部队转业到北京市企业的军转干部,转业时的职务是副团职参谋,。于2001年从企业退休。请问这次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否是按转业时的职务来划分的,是否还有其他的标准,因为我们没有见到过文件,不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仅仅明确了军人的情形,对于你的情况可能不能适用; 2、但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
(一)军队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个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放6个月的军队退休干部生前退休费,退休费内容包含退休时退休费和退休后增加的退休费。(二)军队退休干部随军遗属符合享受生活补助费条件的,从第7个
离休干部护理费最新标准如下:1、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2、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北京社保人员死亡补助标准如下:从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
男员工陪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