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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村民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是村民,你已经不是村民了,自然没有权利获得村里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先有承包合同,后迁出户口则可延续到合同到期为止。 土地确权或新一轮承包都没有你的分了。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有事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
农村土地归集体(国家)所有,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商品土地。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不但是主动放弃了土地(含田、土、山林、水面)的承包权,也放弃了宅基地的占有权。若是农村居民,在拆迁时征收时,农民的
户口可以进行直系亲属投靠(父母、配偶、子女)之一: 1,老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要是年龄限制),户口可以投靠子女; 2,无子女的,户口可以挂靠在集体户上(五保户),具体可以咨询老人户口所在村(社区)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并不是个人承包制,如果你以前的责任田,那你2008年到城市生活后,如果你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你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稳定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
证明自己是农村户口,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证明: 1、户口本,打开户口簿,在户口簿首页的户别里有显示,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写的就是农村家庭户口,如果是城镇户口,那么写的就是农村家庭户口或者非农村家庭户口; 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
居民家庭户口不一定是农业户口。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的区别,由此衍生了蓝印户籍证明。这是为了户籍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户籍管理,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的管理功能,建立与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口等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