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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
1、形式合法,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中其中一人代书,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2、内容要合法,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可将财
老人找人写遗嘱则属于代书遗嘱,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有效: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
老人自己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
(一)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立遗嘱,即使自己后来有行为能力,也是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
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
遗嘱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市××路×号×室,号:××××。我今年78岁,在立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
自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才有效:1、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更不得打印;2、遗嘱中处置的财产应属于立遗嘱人所有;3、应具备遗嘱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遗嘱人身份信息、财产具体信息、财产处置方式、亲笔签名和日期。 现实中存在大量无效
遗嘱中应当明确写出遗嘱人各笔财产所对应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发生的时间与条件。从要件上来看,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
在生前,自然人有权订立遗嘱,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自然人所订立的遗嘱,就一定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订立遗嘱的人也就是被继承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