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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某些特定场景,如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或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动,是有可能重新提出工伤鉴定申报请求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鉴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该由何者承担呢?以下分别进行详细说明: 1.由于工作过程中所导致的伤害以及由此引发的丧失劳动
这个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认定书一下来就可以做的,工伤了,未必就构成伤残。 关于鉴定的时间问题,一般来讲,需要看受伤的具体情况的,也就是要等病情稳定以后,或者住院出院以后。一般的骨伤在6个月左右,但涉及神经类的需要一年左右的。 还有,你
既然是工伤,那么公司当然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①工伤首先是需要在事故发生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 ②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在该部门做伤残鉴定(不能去外面做的)。认定和鉴定都做好后,就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
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会在60天内下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完毕之后,就会发给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采用人身损害鉴定标准,鉴定结论无效,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
1、工伤赔偿有明确规定的,工伤但不构成伤残的,可以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工资等赔偿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
工伤再次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
工伤认定有没有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对应的申请人不相同,伤残鉴定只可以是伤者本人申请,而工伤鉴定是已经被认定工伤的员工本人、关系较近的亲属或者是其所在的单位等; 2、两者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相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需要提供交通部门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