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有什么情形
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有什么情形

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有什么情形

2021-03-23 8
普法内容
公司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一种情况是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还有一种情况是不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而以其他名义,如经营部、分厂等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分公司分支机构自己设立会怎么处罚
    分公司分支机构自己设立会怎么处罚

    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公司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最终的处罚应该由公司缴纳。

    2020-04-10 120
  • 如何去设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如何去设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

    2021-01-10 17
  •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2021-03-17 441
专业问答更多>>
  •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要受到的处罚

    基于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存在两种情形,及《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冒用名义”的要求,应当按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规予以定性处罚,即:一是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依据《公司法

    2022-10-26 15,340
  • 证券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没有违法所得的,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八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擅自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或者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022-10-01 15,340
  •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分支机构设立公司?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注

    2021-10-18 15,340
  • 农商银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怎么处理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村商业银行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2022-03-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 01:21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如下: 1、办公室:接报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和重要情况;办理通缉通报,部署协查堵截;负责全市刑事犯罪统计、犯罪信息的收集工作;分析刑事犯罪的规范和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工作对策; 2、技术室: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刑事技术工作,负

    12,135 15,340
  •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哪些 01:05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形式主要有两种: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

    954 15,340
  • 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如何分配 01:01
    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分割的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一方婚前就取得的股权,那么婚前的原始投资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对于婚后股权的增值部分,又要区分自然增值,孳息和投资收益,视情况而定; 2、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资息和自然

    3,879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