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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拒绝向债权人自动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或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时,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但该强制执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股东能把股份转让给另外两名非股东。但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购买的。就视为同意转让。并且如果其他股东在30日内未答复的,也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属性,因此,公司法关于二者股权的转让也有不同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 2、向股东外的人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兼人合性质,新公司法规定有限
股东如果是被执行人,他的股份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条
股权质押不会转让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
股东如果是被执行人,他的股份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条
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未记载为股东的人。许多人认为,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出钱后,可以根据出资情况直接行使股东权利。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忽视了公司的对外宣传。作为隐名股
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这时候就不能够收回股权。但是,如果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不想让受让的股东进驻公司的话,其他股东也可以向受让的股东提出收购股权的请求。换句话说,只有经过受让股东的同意,才能够收回相应的股权。因此,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股东之间的大部分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差额。这实际上是指个别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利润额,或仅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着折价转让,则就不存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