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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只有是丧偶儿媳在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之后,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理丧偶女婿也是如此。
第二继承人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是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人可以把继承份额给其他继承人,此行为是继承人的自愿行为,是应当支持的。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
可以收集以下材料来确认: 一、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 二、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家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 《民法典》
当事人去世以后遗嘱才会生效,而且还要看里面是否有附加条件。这时候才叫继承。 本来还活着,如果这时候过户财产的,这叫赠与,当然也受法律保护。只是法律依据就完全不一样了。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
首先要按老人遗嘱来分配,不管公平与否,如果没立,按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在我国,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即被继承人生前
他人身份证办理,无法持本人身份证激活。
遗赠不能给法定继承人。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区别于遗嘱,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但是遗嘱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属于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而是属于法定的请求权。只要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直系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