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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设立在当地人社局(原劳动局)中,归人社局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管辖地包括: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机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并不主动对仲裁时效性加以审查和处理。若当事人并未针对仲裁时效提出异议或抗辩,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亦不会主动对该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更不会擅自援引仲裁时效方面的相关规定来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劳动仲裁裁决不能申请再审,但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以外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
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之外,约定"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的,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之外,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
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有其法定性,只能在法定性里面进行约定。 首先,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没有影响。 劳动仲裁对劳动者个人并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正常维权,只要申请劳动仲裁有合法、合理依据,不是恶意诉讼,那么就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和后果。 即使最终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也不会对劳动者有任何惩罚。 任何公民都有拿起法
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无效。行政协议不可以约定仲裁条款,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