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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决议程序首先应当提前通知,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才能够进行会议,表决时并不按照出资的比例,而是按照人数表决。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董事会具有以下职责: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1/2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
据《香港公司条例》规定在香港注册公司的条件: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限制: 1、中文名可以不要.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无身份和国籍限制:经查册无重名没有特殊字眼的名称即可用.董事和股东.公司的中英文名称(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决算方案,决定有关董事;(十一)公司章程
1、义务。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2、职责。董事长也是董事之
董事不一定是董事长,但是一定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的三大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连选连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