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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邀请,希望对方同意提出的条件签订合同,而要约要具备合同的基本要件,受要约人接受邀请的,要约就会生效,双方不得撤销要约。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若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且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和违反法律的规定,则该协议认定有效,有约束力。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该离婚协议无效,没有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的,如果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当事人邀请要约的行为表现是: 1、发送商品价目表; 2、发出拍卖公告、对拍卖物的宣传介绍或者宣布拍卖物的价格; 3、发出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 4、向社会发出招股说明书; 5、发放符合条件的商业广告等
对于不少人来讲,这个问题显得很陌生,但在交易之前又少不了要约邀请。将在下文中,为大家讲述要约邀请有哪些法律效力。 合同法实施十余年来,理论及实务界几乎都不讨论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虽然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
要约邀请不是合同的一部分。根据有关法律,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的两个步骤。要约邀请是合同前的行为,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式等。
认为符合条件,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参加资格考试,司法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2001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存在的单独证据。即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合同存在过,或者只有合同复印件、扫描件,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单单有复印件是不够的,还要找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形成完整的证
单方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看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不满足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是无效的,具体如下: 1、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