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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身
死亡职工社保退费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2、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职工死亡社保退保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单位参保人员提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3、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在职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人员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参保死亡后办理退保待遇核发所需资料如下: 1、需提供死亡职工死亡证,死亡证必须要有派出所死亡销户印章; 2、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继
职工因非工伤在职死亡,一般发给丧葬补助、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下面,关于职工非工伤在职死亡的知识内容。 依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公职人员辞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如下: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因此公务员辞职就业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
员工离职社保多交一个月,在企业缴费之后没有发生退休,及转移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到地税部门办理退费。流程如下: 1、带着离职员工的离职证明、缴费票据等资料,到地税申请退费,并且让地税部门重新确定缴费基数; 2、到企业参保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死亡赔偿程序: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资了工伤保险才有这个手续。其次,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然后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伤残等级行为。最后是赔偿,工伤鉴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