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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1、保证期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相关法律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有担保人的借条跟一般的借条在内容格式上基本上也是一致的,主要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首先要写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是最重要的。 第二其次是要写清楚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它包括主债
第26条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与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欠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
中国对担保人资格的要求是五点:1。与本案无关;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3、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5、无明显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民间借贷的保证人作出过多限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然可以选择第三方担任保证人,担保合同的继续履行和相关债务的清偿。换句话说,民间借条没有担保人,也是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中的借条的合法有效性,不取决于担保人的有无。相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