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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应按下列方式予以认定: 1、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合同被依法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实施胁迫行为的一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在被撤销之前,如具备生效要件,是有效的。 在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应当基于意思表示自由来签订合同,如果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的受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合同自始无效。在合同被撤销之前,合同是有效的。
胁迫行为表述为:一是,以将要产生损害相威胁。这些威胁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信用等方面;二是,胁迫者以直接面临的损害相威胁,形成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订立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另一类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即被欺诈人、被胁迫人有权将合同撤
当事人可以保留证据,可以收集受胁迫时有的证人证词,通话记录,视频记录等。然后选择报警处理。胁迫签署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一般建议事后及时报警,保留报警记录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另一类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应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即被欺诈人、被胁迫人有权将合同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