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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
法律上仓储合同的特征有: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合同的主体是仓储人和存货人;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以及仓储只是暂时转移货物的占有,而不是转移所有权。
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有货物所有权不变、保管对象是动产、保管人员需要有资格、是诺成合同等,双方在对相关物品或者动产达成保管协议时,必须对相关情况进行协商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
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具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订立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的,这是合同无效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被确认为无效,这一部分的无效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