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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合同是否必须要求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这一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实践进行分析。首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指出:“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
收据只能必须盖财务章,公章不具有财务章的作用。一般盖具公章的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作为付款的证据。收钱的是财务的人收的,财务的人一般有财务章,比较方便。对方没有明确要求的话,不过盖其他的章也可以,反正主要的用途就是证明你们单位收了人家的钱。
复印件盖上公章是否有效要分情况: 1、要看复印件的类型。比如是协议书,那么加盖单方的公章,对另一方并不产生法律效力。那么除非双方都重新盖章确认。 2、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是:加盖的公章与复印件上的公章一致。合同复印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与合同原
合同只盖公章没法人签字是有效的。合同有公章或法人签字的效力是一样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
财务章不可以用于合同盖章。 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等合同事务,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而不能仅盖财
只要有行政章,与其营业执照或单位的身份证明相一致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必须有公章和法人签字才生效,则缺一不可。但一般合同没有如此约定的。所以,就一般意义而言,领导不签字,也应
只盖财务章无效。合同应该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章,不能加盖财务章。 事实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是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的。只有公司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而公章是代表公司对外效力的,用于公司下发内部文件。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盖公司公章,才可以确保合同
合同专用章,主要用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可在签约的范围以内代表单位,单位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公章能够代替合同专用章来使用。只要是采用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等或别的公司材料都能使用公章。 在所有的印章里,公章有着最高的效力,当前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