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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
户口落在亲戚家,生了小孩,小孩能跟着上户口。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
注销双户口,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手续,到想注销掉的那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解决注销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时常寓居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
如今,孩子可以随父亲或母亲的任何一方登记。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带上下列证件到拟上户派出所办理:(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自己没女孩,想收养姐姐家的孩子,只要符合收养条件,可以过户。《收养法》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
异地生小孩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30日内,带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到
小孩上户口母亲户口没有迁过来可以上。小孩上户口具体如下: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户口本、结婚证还有身份证。准备好上述证件后,就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根据派出所工作人员
小孩的抚养权变更,可以不用迁户口。 抚养权的变更对户口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抚养权是法律问题,户口是政策性问题,显而易见,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抚养权变更时,想要迁户口的话,也是可以的。 如果是办理落户的,则需要带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