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
举证买卖合同债务的材料有: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买卖合同等; 3、证明买卖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的证据,例如收货单、发票收据等。
但在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已经提交交货凭证、结算凭证或者债权凭证的证据场合,仅凭被告的否定性抗辩,即否认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
夫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虽然法律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样,因为有些债务是单方面借的,对方不知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如何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呢?首先,除了出示只有单方字的借条外,还应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2年,不予保护。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即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可以提交以下4个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所负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例如一方对外举债后将借到的资金花费在出轨对象的身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买卖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将由公司的买受人承担。这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适用《民法典》对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若是买受人是自然人的话,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买受人是
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